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刘文慧)昨(14)日,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省消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过去一年中,全省各级消委组织依法履职、扎实工作,努力把职责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2021年,全省各级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5.28万件,解决5.17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374.07万元。
一年来,在全省消费维权工作者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省消费扩容升级持续推进。网络提速降费行动受到好评,非义务教育培训规范发展,文旅市场在疫情影响下的转型升级成效明显,“互联网+医疗”服务不断扩大,快递服务转型升级加快推进。
消费领域乱象得到治理。房地产领域乱点乱象逐步解决,快递末端服务违规收费行为有效治理,持续打击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取得阶段性成效,传统媒体广告条次违法率保持低位,金融广告治理取得积极成效,预防接种、“微整形”、近视矫正等群众关心问题得到整治。
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与信用建设持续融合。“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约束作用进一步显现,商务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有效落实,放心舒心消费示范创建覆盖面不断扩大,曝光了一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市场主体诚信意识得到强化。
会上,省消委会通报了全省2021年度消费纠纷调处十大典型案例和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十大典型案例;省高院发布了四川法院2021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省公安厅通报了2021年全省公安机关打击食药环知领域犯罪十大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