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常军)近日,省检察院对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履职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通报表彰,眉山市彭山区检察院法警大队获评“履职突出司法警察大队”,该大队大队长获评“履职突出先进个人”。
近年来,彭山区检察院法警大队围绕“服务办案、保障安全”,积极服务保障“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狠抓司法警察队伍规范化建设,保证了办案安全,各项警务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绩效目标考核连续五年全市先进。
下一步,彭山区检察院法警大队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履职能力、党风廉政和队伍建设,不断强化编队管理,开展岗位练兵比武,强化安全装备管理,为“四大检察”提供强有力的警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