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张磊)昨(11)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2021年,我省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公安部部署要求,深入推进“一三五七”发展战略,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忠诚使命、担当尽责,着力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打击突出经济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和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切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省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经济犯罪案件487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766名,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2亿元,“猎狐行动”抓获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4名。
据悉,全省公安机关积极开展招投标领域、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立案打击串通投标、职务侵占、合同诈骗等突出涉企经济犯罪83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10名,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4亿元。
着力整治清理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逐利执法、违规冻结等问题,主动解除冻结账户1435个,清理“挂案”312件,全力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着力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
严厉打击虚开发票、骗税、假币等涉及民生民安民利的犯罪活动,侦办骗税、虚开发票案件29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25名,涉案金额120亿余元;侦办假币案件3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0名,缴获假人民币560余万元;侦办洗钱案件1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9名,涉案金额上百亿元,有力震慑了经济金融领域违法犯罪活动。
此外,依法从快从严打击涉及强农惠农政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犯罪案件32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近500名,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平安幸福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