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17日,省高院召开全省法院国家赔偿审判暨司法救助工作会议,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树江对本次会议作出批示,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楠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树江在批示中指出,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是落实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必然要求,是国家兑现人民权利救济、实现损害弥补抚慰的基本方式。加强国家赔偿审判,推进司法救助工作,是全省法院贯彻落实党中央、最高法、省委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于巩固党的执政根基,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王树江在批示中强调,全省各级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切实找准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结合点、着力点。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依法公正审理国家赔偿案件,充分有效保障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依法高效办理司法救助案件,切实解决涉诉困难群众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传递司法温暖。要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的新理念、新要求、新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创新完善机制,不断提高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加强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担当意识,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努力为法治四川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刘楠在讲话中提出,近年来全省法院全面贯彻最高法工作部署,在各级法院党组领导下,强化使命担当,切实履职尽责,实现了国家赔偿审判的长足进步和司法救助工作的跨越式发展。
刘楠表示,下一步全省法院要从“四个强化”入手,切实推进全省法院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再上新台阶。一要强化理念先行,确保工作认识再深化。要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深入贯彻“当赔则赔”“应救尽救”“把好事办好”工作理念。二要强化权利救济,(紧转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