彻底斩断了涉及四川、陕西、重庆、广西16地非法捕捞、运输、经营的地下产业链。目前,该案已移送起诉。
典型案例二
非法捕鱼2吨 团伙被一锅端
今年3月,雷波县公安局接群众匿名举报称,有人长期在金沙江流域“撒药抓鱼”。雷波县公安局在上级公安机关大力支持下,历时4个月,侦破一起利用药物“高效氯氰菊酯溶液”非法毒鱼案件,打掉捕捞团伙1个、地下分销点3处,抓获刘某许等7名犯罪嫌疑人,彻底斩断了一条集“捕、运、销”为一体的横跨川滇两省的地下非法水产链。经查,该团伙共计捕捞水产品33次,累计非法捕捞水产品2.3吨,其中涉及金线靶、花鳗鲡等国家二级保护鱼类,共非法获利30余万元,涉案总金额达1000余万元。目前,7名犯罪嫌疑人已移送起诉。
典型案例三
夜间非法捕捞 5人被起诉
2020年9月,泸州市公安局龙马潭区分局接群众反映,在禁捕河段有人经常开一辆面包车,在晚上进行非法捕捞活动。接报后,分局随即展开深入调查,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打掉一个以非法捕捞、运输、销售一体的犯罪团伙,抓获非法捕捞人员谯某翔、骆某枫和3名收购水产品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嫌疑人,查获车辆、皮划艇、电瓶、增氧机、网具等作案工具。经查,该团伙累计非法捕捞水产品900余斤。目前,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移送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