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张磊)昨(28)日,省公安厅召开严厉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公安机关推进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依法严厉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有关情况,通报了3起公安部督办典型案例。
自省公安厅部署开展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以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精心组织、强力推进,迅速掀起集中打击攻势,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10月15日,全省公安机关已破获案件743起,打掉非法捕捞团伙58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062名,查扣船舶31艘、非法捕捞工具1169套、渔获物2400余公斤,形成了对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震慑。
省公安厅高度重视长江流域禁捕等工作,将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护旗”系列专项行动,每日调度各地工作情况,动态掌握工作进展,确保全省整体推进,全力推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深入开展。全省公安机关对全省210个重点水域、3120个水产品交易地、1.1万个涉渔餐饮场所和渔具店等重点领域、行业、场所开展拉网式摸排。拓宽线索来源,强化“条块”协作,突出“断链破网”,从已办结的135起非法捕捞案件中深挖违法犯罪线索89条,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开展涉渔集中打击行动,全力摧毁犯罪团伙和犯罪网络。
全省公安机关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着力打造点线协同、水岸一体,协调联动、合成作战的新机制。加强与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配合,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案件移送和联动执法机制,着力形成合力围剿、全力攻坚态势。今年,全省公安机关会同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巡查2.1万次,收集涉渔违法犯罪线索4869条。依托“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治理机制,采取“天网+地巡”“江巡+岸查”“白+黑”等巡查方式,建立河流禁捕区域网格化布警与社区村社干部巡防“双机制”,充分发挥各乡镇河道巡查员、红袖标及治安积极分子等群防群治力量,加强重点区域水上岸上巡查力度,及时发现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
全省公安机关充分运用各种方式,大力宣传维护长江流域安全稳定的坚决态度和整治结果,不断提高群众对非法捕捞犯罪的鉴别能力、防范能力和参与意识。深入持续开展重点水域走访活动,走访群众3.5万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万余份,设立长江大保护标识标牌5.2万余块,营造“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良好社会氛围。
典型案例一
捕捞销售野生鱼 48人落网
今年4月,广元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民警在开展退捕渔民走访工作中接到群众反映,嘉陵江、白龙江交汇处天然水域夜间疑似有人从事非法捕捞活动。经深入调查,分局侦破一起特大非法捕捞、运输、销售野生鱼水产品案,一举打掉一个跨省流窜作案、涉及长江流域一级支流嘉陵江(四川广元段)、汉江(陕西汉中段)、二级支流白龙江的贾某华等人非法捕捞犯罪团伙和以吕某松为首的掩饰隐瞒犯罪团伙,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8名,缴获野生鱼750余斤,涉案金额16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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