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正友(身份证号码:513427199204082219):
本委受理的邓宇刚、李兴发、杨祖琴与何正友、严贵平、四川金海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省蜀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追索劳动报酬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西市劳人仲案〔2021〕389号、390号、391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如下:何正友、严贵平、四川金海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省蜀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自裁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分别向邓宇刚、李兴发、杨祖琴连带支付劳动报酬4082元、9010元、9010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地址:四川省西昌市风情园路5号市人社局3楼仲裁院,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你不服本裁决,可在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西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