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印发了《法治四川建设规划(2021—2025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四川建设规划(2021—2025年)》主要内容如下。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新征程,必须坚持把法治建设贯穿治蜀兴川各领域全过程,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统筹推进法治四川建设各项工作,根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开启全面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四川新征程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切实把治蜀兴川各项事业纳入法治轨道,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主要原则
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法治四川建设的正确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治四川建设各领域全过程;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四川、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改革与法治相促进;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法治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提能力,增强法治四川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坚持从四川实际出发,立足基本省情,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法治建设总体进程、人民群众需求变化等综合因素,确保各项举措务实管用。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党领导全面依法治省体制机制更加健全,省委党内法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等制度体系更加完善,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司法权运行机制更加科学有效,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加优化,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取得新成效,各领域法治化水平全面提升,建成西部法治新高地,为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四川、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二、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
(四)坚持把宪法作为根本活动准则
健全保障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机制。全省各族人民、各级党政机关、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应当自觉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以实际行动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坚持宪法法律至上,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各级党组织要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保障宪法法律的有效实施。
(五)全面加强宪法实施
严格遵守合宪性审查有关规定,确保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重大举措符合宪法规定和宪法精神。加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执法检查,保障宪法正确实施。全面落实《四川省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办法》,依法组织宪法宣誓活动。
(六)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坚持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作为全民普法的重要内容,推动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宗教场所、进军营、进网络,在全社会大力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提升全民宪法意识。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宪法学习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持续抓好民族地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加强青少年宪法法律教育。常态化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宪法宣传教育基地(公园、广场)。
三、坚持立法、执法、司法、守法联动发力,全面提升法治四川建设能力和水平
(七)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健全治蜀兴川法规制度
完善立法工作格局。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健全党委领导立法工作制度,地方立法工作中涉及本行政区域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社会高度关注、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须按程序报同级党委决定。健全人大主导立法工作制度,加强人大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立法规划的导向作用,扩大人大牵头组织起草法规草案范围,统筹安排法规草案审议。健全政府立法工作制度,修订《四川省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做好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起草工作,加强政府规章与地方性法规的衔接。畅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渠道,加强立法协商,健全立法听证制度,完善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制度。 (下转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