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平(身份证号:510523197304240016):
本委受理的洪伦发与凉山州中宝天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凉山乐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李德平追索劳动报酬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西市劳人仲案〔2021〕179号”裁决书,裁决书主要内容:凉山州中宝天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凉山乐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李德平连带向洪伦发支付工资2508元。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四川省西昌市风情园路5号市人社局3楼仲裁院,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你不服本裁决,可在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西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