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发 布
公告查询网址:(www.scfzbs.com)王丽娟:本院受理原告雷忠颖,男,1970年12月26日出生,汉族 ,公 民 身 份 号 码 :510821197012267632诉被告王丽娟,女,1980年4月23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232126198004230162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802民初454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视为放弃诉讼权利,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刘大新、倪秀琴:本院受理的(2021)川0302民初2932号陈泽友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普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的第三日9时正(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魏上尚:本院受理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诉被告魏上尚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302民初1712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自流井区宏源超市、杨云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的第二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李伟:本院执行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川0302执恢280号之二执行裁定书,根据裁定,拍卖你所有的位于自流井区汇川路颐和上院4栋2-15-29号【房屋所有权证号: 2013010601157号,建筑面积153.48平方米】房屋。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将在裁定书发生法律效力后第二日进行网络询价,本院收到询价报告后2日内你在本院领取评估报告,若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以在领取询价报告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本院将委托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房屋。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杨鹏(四川省大英县蓬莱镇环城路104号1单元4楼1号,公民身份号码510923199111117119):本院受理的(2021)川0923民初733号原告李静与被告杨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923民初73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限被告杨鹏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李静偿还借款本金60 000元及利息,共计80 555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 814元,由被告杨鹏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审判管理办公室领取上述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大英县人民法院(2021)川0981民催5号申请人王正清持有的四川蜀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账号为6227003631440048066的股票遗失,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现予公告。一、公示催告申请人:王正清。二、公示催告的票据:四川蜀通股份有限公司 发 行 的 股 权 账 号 为6227003631440048066,股权证代码100012529的股票,股份共26000股。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权利凭证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权利凭证权利的行为无效。
射洪市人民法院夏晓兰:本院受理的(2021)川0921民初1529号原告四川蓬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限被告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5万元并支付资金利息、罚息,利息、罚息计算方式:从2015年6月2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双方原合同约定利率计算;原告对被告提供抵押的位于蓬溪县常乐镇庭英街的商住房在15万元内享有优先受偿权。本案受理费3300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你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蓬溪县人民法院周汉林:本院受理的(2020)川0921民初2202号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与周汉林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周汉林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原告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到期未付的融资租赁费用63,468.1元及罚息(以63,468.1元为本金,自2021年8月5日起按年利率15.4%计算至实际清偿日止);二、原告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对登记在被告周汉林名下的藏A7965Z长安 牌 汽 车( 车 架 号 :LS4ASE2W8JJ101667)享有优先受偿权;三、驳回原告深圳市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1,387元,公告费900元,共计2, 287元,由被告周汉林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蓬溪县人民法院(2021)川0903民初2310号杨茵砚:本院受理原告鞠治容与被告杨茵砚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903民初231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不准原告鞠治容与被告杨茵砚离婚。案件受理费1760元,由原告鞠治容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2021)川0903民初2380号吴胡兰:本院受理原告张建与被告吴胡兰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903民初238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不准原告张建与被告吴胡兰离婚。案件受理费260元,由原告张建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蔡佳洋(510922200202050289):本院受理原告范嘉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转程序裁定书、传票等法律文书。原告请求判令你偿还借款2.5万元,诉讼费由你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30日内。并定于2021年12月16日下午14时30分在射洪市人民法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射洪市人民法院射洪县刘十九餐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2921197509201521):本院受理(2021)川0981民初2754号原告于群芳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于群芳诉请判令:1、要求被告支付货款20000元并从起诉之日起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逾期付款资金利息和误工费200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21年12月1日下午2:30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射洪市人民法院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青莲镇青莲寺村2组居民兰玉碧(公民身份号码512921197509201521):本院受理(2021)川0981民初2755号原告杜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杜江诉请判令:1、要求被告给付借款10 00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21年12月1日上午9:00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射洪市人民法院射洪县刘十九餐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2921197509201521):本院受理(2021)川0981民初2757号原告射洪博大酒业经营部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射洪博大酒业经营部诉请判令:1、要求被告支付货款7064元并从起诉之日起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逾期付款资金利息;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21年12月1日下午2:30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射洪市人民法院射洪县刘十九餐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2921197509201521):本院受理(2021)川0981民初2758号原告税国艳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税国艳诉请判令:1、要求被告支付货款1040元并从起诉之日起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逾期付款资金利息和误工费50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21年12月1日下午2:30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射洪市人民法院王国全(510902196808173676):本院受理的(2021)川0981民初2349号原告邓维全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由被告王国全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邓维全支付劳务费21000元,并以21000元为基数、从2021年8月2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2021年8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至被告王国全付清之日止。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射洪市人民法院许开诊(512922195711014540):本院受理的(2021)川0923民初1450号原告唐书渊与被告许开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923民初14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大英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