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月萍 记者 杨棕贤)昨(12)日,记者从芦山县公安局获悉,该局龙门派出所以“护旗3号”专项行动为抓手,深入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严防严打涉枪涉爆犯罪,于近日收到辖区群众主动上缴的砂枪1支。 近日,辖区群众杨某某在清理房间时发现一支砂枪。据杨某某口述,该砂枪系其丈夫遗留,因受民警日常开展“缉枪治爆”宣传的影响,了解私留枪支弹药的危害性,故将枪支主动上缴派出所。当日值班民警对枪支进行收缴登记,对杨某某主动上缴枪支的行为予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