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切实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更好实现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近日,南充市高坪区检察院向小明(化名)的父亲李某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其履行监护职责。据悉,向未成年人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在南充市尚属首次,是对涉及未成年人民事领域督促监护工作的有益探索。
今年5月,在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中发现,小学五年级男生小明夜晚多次戴面具恐吓女生,存在盗窃、旷课上网等恶习。其监护人李某未切实履行监护义务,导致小明长期无人照顾和监管,独自居住在学校附近的出租房。因长期缺乏家庭关爱,学校的教管也收效甚微。
面对未成年人小明存在的监管缺位、保护不力等问题,高坪区检察院及时开展社会调查,多次电话联系孩子父亲李某,交流小明生活现状,并对李某进行强制家庭教育,要求其安排、委托他人照顾小明。该院根据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立即制作了“督促监护令”,向李某邮寄送达。李某在收到“督促监护令”后,表示会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同时,为更好地监管教育小明,高坪区检察院联系区民政局、区妇联、团区委、心理咨询团队、当地派出所、学校等共同组建了联合帮教小组。多角度、多方位、多层次对小明进行帮助教育、心理疏导,帮助其纠正恶习,树立正确的三观。
据了解,此次制发“督促监护令”,在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修复亲子关系、帮助未成年人修正不良行为等方面均取得了良好成效,有力助推了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一体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机制。
陈瑜 王威 记者 牟廷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