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委受理施水红与你单位(四川交都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劳资纠纷一案(名劳人仲案字(2021)第45号)。因与你单位(四川交都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无法取得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四川交都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公告送达应诉答辩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1年8月23日上午9:30分在雅安市名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1号仲裁庭开庭(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惠民路2号市民服务中心3楼),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雅安市名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