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王晗阳 张磊 文/图 昨(10)日,四川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创新实践论坛在成都举行,本次论坛旨在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实践创新,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四川、法治四川,为四川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省高院院长王树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筠,司法厅副厅长孔祥贵,成都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王德运,成都中院院长郭彦,天府新区政法委书记刘荣华等六位代表,立足四川本土,围绕推进诉源治理、强化多元解纷实效等工作依次进行了主旨演讲。 省高院院长王树江:诉源治理助推社会治理开新局 如何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的纠纷解决方式?围绕这一主题,王树江给出了“提升战略高度”“发展战术精度”“拓展战场宽度”“推进战果深度”四个关键的“度”。 王树江表示,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四川的诉源治理向重点领域多方联动治理稳步迈进,其中,省高院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工程建设领域联动治理机制,全省发出司法建议1408份,形成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从源头上减少纠纷。 四川作为一个农业大省,各地区经济发展极不均衡,如何统筹发展各地区诉源治理工作呢?在王树江看来,四川的诉源治理应该实行城乡分治。一方面,针对城市地区,做实线上法律服务;另一方面,尊重省内类型多样、发展差异明显的乡村特色,把握乡村“熟人社会”特质,下沉驻村法官,善用乡贤共治,并结合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发展特色,发展民族特色调解品牌。 据王树江介绍,四川各级法院集成律师调解、人民调解等多元解纷资源,打造一站式“解纷服务超市”。目前,全省208家法院完成第三方调解组织入驻,建立诉讼服务站(点)3167个,设立诉讼辅导室265间,配备诉讼辅导人员430余名,通过诉前解纷和判后答疑相结合,拓展诉源治理战场宽度。 谈及推进诉源治理战果深度,王树江表示,要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更加重视基层基础工作,充分发挥共建共治共享在基层的作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司法厅副厅长孔祥贵:打造新时代人民调解四川升级版 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3.7万个,设立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5400余个,打造个人调解室600余个,年均化解纠纷40余万件……通过一系列数字,孔祥贵展示了四川司法行政系统在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单”。他表示,人民调解是在党的领导下建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依靠基层、发动群众、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为打造新时代人民调解的四川升级版,四川司法行政系统突出人民参与,将人民调解延伸到群众家门口,服务到群众身边。全省23.6万名人民调解员遍布城乡社区,第一时间介入并化解群众身边的矛盾纠纷,确保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难事不出县”。四川司法行政系统始终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坚持党对人民调解工作、保持人民调解正确方向的前进指南,成功化解一批涉农、涉疫情等重大矛盾纠纷,开展边界联调2000余次,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大局稳定。在整合资源、多元化解方面,四川司法行政系统推动人民调解和律师、公正、司法鉴定、仲裁等深度融合,并与公安、法院、信访等部门合作,建立联席会商、应急处置等“六大联动机制”,实现公安、法院、信访人民调解组织派驻全覆盖。 此外,四川司法行政系统还在全国率先出台《人民调解工作规范》省级地方标准,以“12348四川法网”为依托开发人民调解信息化管理系统,为人民群众提供指尖上的调解服务,并鼓励各地联系实际、创新推进,形成了“遵法评理会”“人民调解进寺庙”等一批具有本土化特点的调解品牌,为新时代治蜀兴川提供了坚强保障。 成都中院院长郭彦:四大体系深入推进诉源治理 如何深化推进诉源治理工作?郭彦以四个体系为主题,分享了成都法院的做法。 首先是完善预防性社会治理体系,源头减少诉讼增量。郭彦以“马锡五审判方式”“枫桥经验”等举例,表明中国传统社会所蕴含的“和合”“无讼”等理念为预防性社会治理体系的构建提供了广泛的社会认同。基于此,成都法院创新打造“和合智解”e调解平台,今年1到5月,该平台共促进前端化解纠纷34872件,成都法院受案总数10年来首次下降2.23%。 其次是健全多方多元资源配置体系,合理布局三道防线。郭彦认为,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其核心在于健全多方多元的资源配置体系。通过合力促进做实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做大行政调解与行业调解等第二道防线、做优司法调解第三道防线,扭转一些地方将法院顶到第一道防线上的不合理状态。 第三是形成共建共享运行体系,提升前端解纷效能。面对现代社会治理的新形势,郭彦表示,各职能部门需要走出各自为战的窠臼,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运行体系,提升前端解纷效能。如成都法院便推动道路交通、劳动人事、房产物业等纠纷多发领域联调共治,与公安、住建、社会保障等部门共建12个类型化纠纷“一站式”解纷平台,实现80%劳资纠纷化解于仲裁前置程序,96%道路交通纠纷诉前化解。 最后,为提升司法质量和司法公信力,郭彦提出,有必要构建全城全域有效解纷体系,贯通“立、审、执、监、访”五大环节,深化“衍生案件”治理,通过提升一审案件审理质效、提高裁判自动履行率,进而减少二审、执行、再审等案件,进一步减少诉讼增量。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筠:地方立法推进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 2020年1月1日,《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以下简称为《条例》)正式施行,作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后出台的第一部纠纷多元化解地方性法规,《条例》为四川促进纠纷源头治理和标本兼治提供了法治保障,是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具体举措。 杨筠表示,《条例》通过纠纷多元化解立法,完善和解、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途径衔接联动的工作机制,有利于及时有效预防和化解纠纷,提高预测预警预防社会风险能力。《条例》把“大调解”“三三制调解”“诉非衔接”“诉源治理”等四川各地方各部门纠纷多元化解实践经验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促进了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规范化。 在《条例》的立法过程中,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主持召开部门座谈会和专家论证会,对立法中的重大事项提出明确要求。省委政法委、省高院积极主动参与立法,共同开展立法调研,及时总结经验,共同研究立法中的重点难点及制度设计。省人大法制委、监察司法委等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听取多方意见,并深入基层,了解实际情况,努力使立法更好地集中民智、体现民意、维护民利。 谈及《条例》的制度创新,杨筠表示,首先,《条例》明确了党委在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的领导作用,规定负责纠纷多元化解指导工作的机构承担机制建设、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等职责,明确主要负责人为纠纷化解工作第一责任人,增强纠纷多元化解的合力和凝聚力。第二,《条例》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和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事件和重大群体性纠纷,依法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政执法行为。第三,《条例》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纠纷集中排查、专项排查和经常性排查相结合的制度,健全纠纷源头发现和预警机制,对纠纷易发多发领域,应重点开展纠纷排查和调处。此外,《条例》还建立了纠纷分级分类管理和分级递进调处机制、特殊纠纷的处理制度、强化纠纷前端治理等机制,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法治力量。 成都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王德运:将传统“无讼”文化融入现代法治文明 “成都作为西部国际门户枢纽城市,面对‘大城市’向‘大都市’演进过程中的社会冲击和风险,将传统‘无讼’文化融入现代法治文明,为建好‘示范区’唱好‘双城记’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王德运说道。 分享成都强化多元解纷的新理念,王德运表示,把握“党建引领、双线融合”机制,立足“治未病、治将病”是其中的关键。首先,创新设立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从惠民生、促和谐入手,逐步减少乃至消除社会矛盾的诱因。其次,创新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和社会综合治理“双线融合”机制,前者巩固民生高线“治未病”从源头预防矛盾,后者严守平安底线“治已病”妥善化解纠纷。 而伴随着新发展条件的变化,成都主动回应城市能级提升对多元解纷服务高端化、专业化需求,建设天府中央法务区,集成“一带一路”商事纠纷调解中心、成都仲裁委金融仲裁院等28家高端法律服务机构,调解国际商事纠纷3159件,办理国际商事仲裁案件24件,涉及金额39亿余元。针对外来人口迅速增长带来的公共服务、就业创业等矛盾,出台相关文件,新增灵活就业岗位10万个、租赁住房3万套,并搭建“新市民培训平台”,有效消解新市民融入城市过程中引发的矛盾纠纷。 “我们坚持传统方式和现代科技的有机结合,在全国首创‘诉源治理’解纷机制,推动多元解纷和司法服务有机衔接、诉外化解和诉内止纷双重治理,累计化解矛盾纠纷68万件,全市法院新收案件增幅实现‘三年三连降’。”王德运表示,以本次论坛为契机,成都将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本土实践,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成都。 天府新区政法委书记刘荣华:多元解纷筑牢公园城市底部支撑 作为蓝绿交织、美丽宜居的公园城市,近年来,天府新区经济建设持续攀高,城镇化率持续加快。快速发展伴随着多元复杂的社会矛盾,为筑牢天府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底部支撑,营造和谐美丽的社会环境,刘荣华把天府新区创新构建三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总结为“一处中心”“一站式解决”和“一支队伍”。 刘荣华介绍,天府新区区级矛调中心整合了信访、公共法律服务等资源,其中公园城市局、法院等9个相关部门科室常驻。中心构建联合接待、矛盾纠纷调解、智慧指挥中心等5大“空间功能区”,并着重突出矛盾“终点站”。该中心成立以来,共接待来访群众612批次2148人次,解答来电咨询2502通,化解矛盾纠纷2968件,有效实现了“枫桥经验”的新区实践。 针对群众“多头跑、重复跑、不知往哪跑”的难题,天府新区建立了人民来访联合接待、公共法律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心理服务、矛盾纠纷诉调对接五大平台,推动矛盾纠纷一站式解决,实现“最多跑一地”改革。此外,天府新区还依托9个街道,119村(社区)分中心、363个网格,全面织密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网,推动实现矛盾纠纷按照50%、40%、10%的比例,分别在社区、街道、区级得到“一站式”调处化解。 为探索“秩序”和“活力”的动态平衡,天府新区深入开展“八五”普法、以案说法基层行等活动,并积极整合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等力量,初步建成600余人的人才队伍,为本地域矛盾调解工作提供了强大的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