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星科医院:
简阳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于2021年1月8日按照《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对简阳星科医院进行了稽核检查并出具相关处理文书,因你院拒不签领相关处理文书,我中心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至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相关文书《医疗保险稽核情况告知书》(编号2021393667)、《医疗保险稽核处理意见书》(编号2021424269)及对应的《医疗保险违规费用清退通知书》、《医疗保险稽核违约金缴款通知书》。自发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简阳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