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劳人仲委告字(2021)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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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已受理张玲诉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案(新都劳人仲案﹝2020﹞1095号);刘月诉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案(新都劳人仲案﹝2021﹞90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仲裁规则告知书、开庭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1年8月24日上午9时30分在新都区人力资源市场2楼仲裁一庭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作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