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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受理了张万辉的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申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催告书》(〔2021〕2号)。请你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地址:成都市新都区育英路788号政务服务中心C区1楼工伤保险科;联系电话:83977853)领取《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催告书》(〔2021〕2号)并依法支付张万辉的工伤保险待遇,逾期视为送达且你单位不支付张万辉的工伤保险待遇。我局按照规定先行支付张万辉的工伤待遇后,将依法取得要求你单位偿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成都市新都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