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4日,省高院通报了全省2020至2021年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总体情况,并以生物多样性和长江“十年禁渔”为主题发布了10起典型案例。
2020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1403件,审结9489件。全省法院常态化开展增殖放流、补植复绿工作,共建立30余个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实践基地,补栽补种各类林木7.26万株,增殖放流鱼类54.13万尾。全省法院审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588件,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环境公共利益。甘孜中院审结了全国首例预防性公益诉讼案件——五小叶槭公益诉讼案。
去年以来,全省法院继续深化环境资源审判改革,突出四川特点。今年4月,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在天府中央法务区正式挂牌运行。九寨沟、峨眉山等旅游景区设立了34个环保旅游法庭。省高院出台指导意见,开展重大环境资源刑事案件提级管辖,对重大的污染环境罪,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等9类案件必要时适用提级管辖。2020年以来,全省共提级审理重大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4件。此外,我省法院还探索了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
为强化区域环境司法协作,省高院与重庆高院会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环境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