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夏菲妮)昨(2)日,记者从省高院获悉,该院日前举行了“中共四川省委党校法律硕士中心实践教育基地”“四川大学法学实践教学基地”“西南财经大学法律教育实践基地”揭牌仪式,并与四川省委党校、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签订“法律教育实践基地”专项协议。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树江出席座谈会,省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学锋签订协议并讲话,省高院二级巡视员冯辉主持相关活动。
王树江在浅草书屋与三所高校领导就建设法律职业共同体、推进以需求为导向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建设等内容进行座谈交流。会议指出,与高校合作,设立法律教育实践基地,组织学生开展法律实习锻炼,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打破法院与高校间的壁垒,促进司法实践与法学教育、法学研究深度融合,创新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的重要举措。省高院将进一步加强与四川省委党校、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等高校的密切联系,共同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设与完善,为加快推进依法治省、法治四川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同时,会议对到省高院参加实习的学生提出“四点希望”:一是要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守法律人的初心和使命。二是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做到学思践悟、知行合一。三是要坚持明法明理至公至正,始终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四是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始终严守工作纪律。
四川省委党校、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领导和实习生代表分别作了交流发言。签约仪式结束后,四川省委党校、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与会领导前往浅草书屋参观并座谈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