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文)三星堆遗址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有关三星堆遗址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工作;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查处侵犯三星堆遗址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昨(26)日,备受关注的《四川省三星堆遗址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注重知识产权保护是《条例草案》的亮点之一。
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黄勇介绍,三星堆遗址是古蜀文明的重要标志,是中华文明多元一体起源和发展脉络、灿烂成就的重要实证。今年3月,三星堆遗址重要考古新发现引起国内外极大轰动,三星堆迅速成为网红打卡地和热门文化旅游目的地,其文化影响力、传播力显著提升。为三星堆遗址保护管理提供法治保障,由省级层面制定法规,正当其时,十分必要。为此,省委决定为三星堆遗址保护立法“提级提速”。
记者注意到,《条例草案》共38条,明确了立法定位、厘清管理职责、强化资金保障、严格保护措施、加强管理利用等主要内容。其中,对标遗址申遗,突出规划引领,扩大社会参与,注重知识产权保护,是《条例草案》的四大特色亮点。
据了解,三星堆遗址已入选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因此加快推动申遗势在必行。制定保护法规,既是遗址保护管理法治化的需要,又是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必要条件。在《条例草案》起草过程中,我省除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外,还注重与申遗相关国际公约相协调。《条例草案》第九条规定“三星堆遗址保护规划应当符合《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要求”,第十条规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划定公布,并与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要求相衔接”。
文化遗产保护事业需要人民群众支持参与,形成保护共识。为此,《条例草案》规定“鼓励三星堆遗址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将遗址保护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鼓励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通过捐赠、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三星堆遗址的保护”。针对近期“三星堆”商标抢注事件,《条例草案》作出了回应,并要求要注重知识产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