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记者昨(18)日从省高院获悉,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开展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交叉互学第八调研组来川,对我省法院实施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进行交叉互学评估。
调研组分别对省高院机关、四川法官学院,彭州市法院、天府新区法院,广汉市法院,遂宁中院、遂宁市安居区法院,自贡中院、自贡市贡井区法院,汶川县法院等10个集体进行了调研评估。调研组通过听取介绍、实地查看、座谈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了我省法院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总体实施情况和党建工作特色品牌建设情况。调研组还听取了省高院机关组织力提升工程情况汇报,实地参观了省高院“浅草书屋”和四川法官学院党建廉政展厅。
调研组高度评价了我省法院开展组织力提升工程,认为省高院党组高度重视,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坚强有力,各级法院党组把组织力提升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精心谋划部署,敢想敢做,勇于创新,推进组织力提升工程取得了实效;我省各级法院党支部阵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到位,与当地文化建设契合,法院整体文化建设水平较高;各级法院注重党建与法院中心工作融入融合,党建品牌打造特色突出,尤其是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执法办案质效不断提高值得推广借鉴;积极选树先进典型,大力宣传英模事迹,营造比学赶超氛围,不断推动了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
调研组表示,希望我省法院党建工作要进一步精准把握好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把握好党员战斗力标准、把握好人民满意度标准、把握好司法公信力标准,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