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监委:9名厅级干部被查处
在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余民就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进行了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了解,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3983件,查处6556人,我省“打伞破网”的成绩稳居全国前列。谈及我省取得这些成绩的原因,余民表示,首先,省纪委监委通过紧盯“关键少数”,推动各级各部门扛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责任。据悉,省纪委监委约谈了4个市(州)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责成各地先后对零查处“保护伞”的88个县开展约谈。
省纪委监委聚焦要案、重案、难案,实行挂牌督办,由领导班子成员包案推进。包案领导对重点案件既“挂帅”又“出征”,示范带动市、县两级纪委监委挂牌督办558件。目前,已重点查处了厅级干部9人,县委书记1人,县区长1人。
“此外,我们还印发了‘打伞破网’工作办法,细化提级办理、异地办理等工作措施。在查办饶拾元涉黑案中,除省纪委监委直接查办外,我们还指定绵阳市纪委监委查办省病犯监狱党委副书记、政委李跃辉,指导宜宾市和县两级联动,对珙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何森异地办理。”余民说。
在查办杨顺昌涉黑案中,专案组对涉及的系列案件逐一过筛排查,成功挖出多个领域多个系统的“保护伞”“关系网”,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92人。
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确实遇到的阻力,余民表示,纪检监察机关通过与相关部门建立多项协作机制,有力有效推动了“打伞破网”工作。“首先,我们会同省扫黑办制发《四川省涉黑涉恶线索案件深挖彻查和‘打伞破网’工作办法》,完善‘双专班’等工作机制,对835件重点案件实行纪检监察、公安机关‘双专班’侦办。与省扫黑办、省公安厅建立线索办理协作配合机制,并对线索的移送、办理等工作进行优化和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双向移送问题线索7095条。”余民说道。省纪委监委坚持分类打击策略,对问题具体、指向明确,涉及科级及以上干部的线索,提级办理983件,异地办理233件,有效破除干扰阻力。在指导德阳市纪委监委对李昌清涉黑案提级办理中,共查处93人,其中县处级14人、处分47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
省检察院:不放过不凑数 加强诉前主导
检察建议到期整改回复率100%,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扫黑除恶案件省市两级检察院层层把关,实现“不放过、不凑数”的精准指控。在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省检察院晒出全省检察系统的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的“成绩单”。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如何通过监督推进源头治理,实现标本兼治?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立克幸义介绍,全省检察机关严格落实源头治理责任,坚持“打击”与“治理”并举,结合发现黑恶势力犯罪背后的行业乱象及社会治理难题,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与相关部门加强联动,通过办理一案,推动治理一片。立克幸义说:“我们主要善用调查研究、参与专项整治、通过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三年来,全省检察机关针对办理黑恶案件发现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已制发检察建议1200余份,相关部门到期整改回复率100%。2份检察建议被最高检评为社会治理类优秀检察建议。
据立克幸义介绍,“不放过、不凑数”是全省检察机关一直以来的办案要求。为实现这一目标,全省检察机关加强诉前主导,同级同步介入,积极提供定性处理和侦查取证建议。同时,凝聚执法司法共识,与省公安厅会签办理涉黑恶案件指导意见,对线索移交核查、提前介入、案件会商等达成共识。联合省监委、省高院、省公安厅等部门制定《黑恶势力及“保护伞”办案证据指引》,明确了收集证据的一般原则及具体标准。对个案与公安、法院存在重大分歧的,由上级院及时协调解决;对市县检察院正确的意见,由省检察院扫黑办出具书面意见,支持下级检察院依法办案。
“在扫黑除恶第一年,我们就把重大黑恶案件由省检察院统一把关作为硬性要求。第二年进一步明确市级检察院对其他恶势力犯罪统一把关。”立克幸义说,这一做法让检察机关能够把住案件办理关键节点,将重要诉讼决定和关键事实证据变化都层报省检察院,由员额检察官包案对口指导。我省检察机关对黑恶案件统一把关的做法,被全国扫黑办转发推广,并在全国检察机关专题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
省高院:三年执结“黑财清底”案件1800件
“保护伞”案件一审审结率达100%,属全国审结率排名第一的省份之一;生效涉黑案件财产刑执行到位率100%,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9个百分点……扫黑除恶多项指标排名居全国前列,我省法院交出一份靓丽的“成绩单”。在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省高院副院长、省扫黑办副主任白宗钊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介绍,三年来,全省法院围绕“一个不放过、一个不拔高”的工作要求,严格依法办案。一审审结涉黑恶及“保护伞”犯罪案件共计971件7799人。其中,涉黑犯罪192件2564人,涉恶犯罪707件5036人,“保护伞”犯罪72件199人,审结率达100%,属全国审结率排名第一的省份之一。
在专项斗争“六清”行动中专门提出了“黑财清底”要求,全省法院采取了哪些举措?对此,白宗钊表示,“四川法院针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打财断血’多措并举,因案施策,综合运用依法判处财产刑和全面及时处置涉案财产相结合,并通过与减刑、假释挂钩倒逼犯罪分子自动履行等方式确保‘黑财清底’。全省法院主要在三方面着力。”
一是坚决依法铲除黑恶犯罪的经济基础。全省法院坚持通过庭审查实涉案财产性质、权属等情况,再以判决附表形式明确扣押在案财产的处置方式,应判尽判,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三年专项斗争中,判处的财产刑及追缴、没收违法所得共计26.9亿元。
二是严格执行实现“断血清底”。全省法院开辟“立、审、执”一体化绿色通道,不断强化单位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充分运用“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成功经验,加大涉案财产查控力度和处置进程。三年来,共执结“黑财清底”案件1800余件,实际执行到位23.49亿元,生效涉黑案件财产刑执行到位率100%,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9个百分点。
三是妥善保护案外人合法权益。在及时充分查处黑财的同时,注重案外人合法财产权益保护,特别是涉及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的合法财产,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涉黑涉恶犯罪、合法经营收入与违法所得的界限,保障企业合法生产经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切实服务“六稳”“六保”工作大局。“在西昌褚亮涉黑案等系列黑恶案件中,依法及时将涉案企业经营性资产委托政府指定代管托管,保障了企业正常经营和数百名员工稳定就业。”白宗钊说道。
省公安厅:三年破获1600起黑恶案件
将家族成员安排进村委会及村属企业任要职、当“社会大哥”非法垄断生猪屠宰和猪肉销售市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省公安厅副厅长、省扫黑办副主任王雄回答了记者提问。
“我们在三年的斗争当中共破获1600多起黑恶犯罪案件,其中有148起是有组织犯罪。”王雄介绍道,我省公安机关在专项斗争中侦破了4大类重大涉黑涉恶案件。
据王雄介绍,侵蚀基层政权组织的黑恶犯罪案件主要发生在农村地区,犯罪分子利用家族势力,大肆攫取集体经济利益和侵占群众利益,公安机关在德阳李昌清涉黑案中,共移送起诉18人;严重暴力黑恶犯罪案件主要是以开设赌场,依托黄赌毒,依托高利贷,依托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犯罪活动,大肆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该类典型案例有雅安董忆涉黑案;“套路贷”黑恶犯罪案件则依托非法放贷等名义敲诈、诈骗,在未得逞情况下,大肆采取硬暴力和软暴力手段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有乐山汤家华涉黑案;垄断行业领域的黑恶犯罪案件主要是依托一些行业,采取暴力手段、强迫交易等违法行为,大肆侵害群众利益,攀枝花朱坤礼涉黑案是其中的典型案例。
王雄说,我省公安机关以“实、深、准、稳”四大措施有力打击了重大涉黑涉恶案件。一是聚焦重点专案,打实。落实涉黑和重大黑恶集团案件市州主侦、重大涉黑案件省公安厅主侦责任,省级公安、检察联合挂牌督办99起涉黑案件;大力开展“追逃清零”行动,抓获目标在逃人员55名。二是聚焦“伞网黑财”,打深。严格“两个一律”“一线双核”“一案三查”等要求,共查处移交公职人员753名,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立案查处公职人员71名;建立多方协同查控涉黑恶财产一体化运行模式,共查获涉黑案件资产160.4亿余元。三是聚焦地区特征,打准。统筹推进扫黑除恶与凉山彝区脱贫攻坚、禁毒防艾,共侦办彝区涉黑案件11起、涉恶集团案件53起。四是聚焦办案质效,打稳。专项斗争中,我省公安机关严把涉黑案件立案关;先后派出36批次、累计500多人次省公安厅专家组开展全省巡回指导;统一执法思想标准,推动案件快侦快诉快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