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俞阳)近日,德阳市罗江区法院在执行田某中与周某娟婚姻家庭纠纷一案过程中,收到周某娟递交的强制执行申请,请求法院执行田某中应付的子女教育费、生活费。该院执行人员按照涉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兑付”原则,仅用3天时间便将这起案件快速执行完毕。
据了解,该院执行人员经多方查找,联系上了在外务工的当事人田某中,向其说明了案件执行情况以及不主动履行的法律后果。通过执行人员的多次电话沟通和释法明理,田某中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于4月15日主动缴纳了应支付给孩子的教育费、生活费共计2807元。执行法官提醒涉及婚姻家庭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虽然婚姻已到尽头,但是孩子是无辜的。尤其是对于未成年子女而言,作为父母,不抚养子女、不履行监护职责,不仅会遭到道德谴责,也会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