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5万余元货款已经到账了,真是不可思议,在公司仅邮寄了诉状的情况下,你们就成功促成被告主动支付了货款。”近日,天津某公司工作人员致电南充市顺庆区法院,向退休法官调解工作室的张晓蓉表示了感谢。
2019年,原告天津某公司与被告南充某公司签订了采购合同,原告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了货物,但被告却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经结算,被告尚欠原告货款53075元。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通过邮寄诉状的方式,起诉至顺庆区法院。
收到相关材料后,在征得当事人同意情况下,案件通过远程连线的方式进入诉前调解程序。退休法官张晓蓉负责该案件的调解工作。为尽快化解纠纷,她当天便电话联系被告公司,被告公司虽承认欠款的行为及金额,但却以需向领导汇报、需要查证、资金不足等理由拖延履行时间。张晓蓉反复通过电话的方式提醒被告履行义务,耐心地向其释法析理,劝其尽快支付货款。在前后向被告打了12个电话后,被告被张晓蓉说服,主动向原告支付了货款。
杨若潇 记者 牟廷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