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赵文)昨(13)日,记者从司法厅获悉,即日起至7月底,司法厅在全省集中开展“践初心使命、迎建党百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要求以人民满意为首要标准,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主线,以防范化解重大社会风险为着力点,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服务大局、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坚持村(社区)每周、乡镇(街道)每半月、县(市、区)和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每月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常态排查和集中排查机制,提前发现、准确预警、精准防控各类突出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要突出重点领域。针对受“疫后综合症”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交通运输、建设工程、文化旅游、医疗卫生等行业领域,有的放矢开展排查摸底。
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坚持抓早抓小、应调尽调,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风险隐患消除在源头。做到一般矛盾纠纷不出村(社区)。充分发挥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基础性作用,第一时间把纠纷消除在初始和萌芽状态。做到复杂矛盾纠纷不出乡镇(街道)。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要充分发挥其化解复杂纠纷、指导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开展工作的引领示范作用,经村(社区)久调未解的矛盾纠纷要主动介入。做到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不出县和市域。县(市、区)人民调解中心要充分发挥对本辖区内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全力调处重大、疑难和跨行政区域的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