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朱佳琦)昨(1)日,记者从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广告市场秩序,筑牢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屏障,助推成都市“医美之都”建设,从今年3月初至5月底,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医疗广告专项整治。
那么,哪些属于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行为?比如,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等。
对发布这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行为,一经发现,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同时联合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