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部流域法律——长江保护法将于3月1日起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3日举行长江保护法实施专题新闻发布会。
长江保护法在我国法律中首次建立了生态流量保障制度。据水利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陈东明介绍,目前,长江流域已编制完成了20条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生态流量管控方面,明确主要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确定重要断面保障措施,建立监测体系,实现长江流域主要河湖生态流量管理全覆盖;将生态水量纳入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加强水工程调度监管,落实生态流量调度要求;建立长江流域生态流量监管平台;开展保障鱼类产卵期、河口咸淡水平衡等敏感生态用水保障研究,深化生态调度试验,加强重要河段生态调度效果评估,建立健全生态流量标准体系。
实施长江保护法如何解决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别涛对此表示,生态环境部门将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继续推进城市黑臭水体、工业园区、入河排污口和自然保护区的重点整治和专项行动;统筹水环境、水生态和水资源等要素,力争在人水和谐方面取得新进展;搞清楚长江流域的环境问题在哪里、症结在哪里、对策在哪里和落实在哪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力争在重点行业绿色发展、面源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方面取得突破。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