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林燕 记者 唐万贵)记者昨(22)日从盐源县公安局获悉,近日,该局接盐源县防火督察组举报称:“有一车辆在林区公路行驶途中有人吸烟,请查处。”
接警后,盐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立即组建转班进行追踪调查。经查,2月18日,违法行为人罗某某从盐源县龙口河雇车到棉哑牦牛山林区装羊粪,在经过进入林区火源管控卡口登记时,不如实主动交出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并在过卡口后,车辆在林区行进期间,违反规定野外吸烟。其行为已对林区火源管控造成恶劣影响,被民警查获后,罗某某对自己违规野外用火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局依法对罗某某行政拘留5日,罚款5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