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我局已于2021年1月29日依法作出[2021]09-069号《认定工伤决定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1]09-069号《认定工伤决定书》,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成都市新都区新政务中心C区2楼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和社会保险管理科;联系电话 028-89399373)领取[2021] 09-069号《认定工伤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