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四川德益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吴明安与你们单位关于确认劳动关系的劳动争议一案(天劳人仲案〔2020〕759号),因无法联系你们单位,现依法向你们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1年4月14日14时在四川天府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4)号仲裁庭开庭审理,地址:四川天府新区正兴街道顺圣路天府新区社事综合服务中心1楼,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四川天府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