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川报集团全媒体记者刘佳)昨(27)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树江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任免案,
免去:
曾学原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三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欧阳丹东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胡旭东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蒋兴平的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周静的成都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钟亮的西昌铁路运输法院院长职务;
刘成德的西昌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李秉国、张天智、杨玉泉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曾执为成都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吴婷为成都铁路运输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仇欣欣为成都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
苏青为西昌铁路运输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蒋兴平为西昌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陈辉为西昌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