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夏菲妮)24日召开的2021年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上,通报表扬了2020年度成绩突出的中级法院。根据通报,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7个中级法院荣获综合工作优秀奖,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等6个中级法院荣获“六个实质化”突出贡献奖,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等8个中级法院荣获专项工作优秀奖。
据悉,2020年,在省委坚强领导、最高法有力指导下,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以来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推动“六个实质化”由“实”到“深”,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
此前,省法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全省各中级法院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执法办案、重点工作、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综合考评,确定了各奖项的获奖单位。
综合工作优秀奖
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
“六个实质化”突出贡献奖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中级人民法院
专项工作优秀奖
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
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