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周靖赵诗柯)近日,记者从司法厅获悉,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将于10月31日、11月1日举行。据悉,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考生须考前14天(10月17日)起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并登录司法部网站进入报名系统点击“应试人员每日健康打卡”进行信息填报,于10月21日至10月30日签订《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未签订承诺书的将无法打印准考证。
考试前,考生须提前准备好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同时,密切关注各级司法行政部门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确保手机畅通,及时获取考试、防疫等最新通知和信息。如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更改,应立即报告客观题考试报名地考区市(州)司法局及时变更。值得注意的是,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9月30日前取得单科成绩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能取得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须于10月15日至10月19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进入报名系统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逾期未签署承诺书的,报名无效,不予打印准考证。
考试当天,考生到达考点考场后,按照现场指示要求排队接受健康码查验、体温测量、人像识别。为保障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体温低于37.3℃方可正常进入考点。考生除在通过考务安全管理系统进行人脸识别时摘下口罩外,进入考点考场原则上需全程佩戴口罩。